发布时间:2024-03-26
9月24日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与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主办的2022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在京举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腾讯集团、阅文集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80余人参与论坛。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刘太宗在开幕致辞中表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等各项职能,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加大刑事保护力度,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率先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综合司法保护。截至目前,27个省级检察院已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出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侵犯商标权案件仍是主要类型,高技术领域及商业秘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网络侵权行为增多并不断翻新,团伙化、链条化犯罪明显等五个特点。为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从四个方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开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一是树立系统思维,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保护协同发力;二是贯彻比例原则,在严厉惩治侵权犯罪的同时,坚持刑法谦抑性,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在具体办案中全面审查涉案权利的权属状态、涉诉情况、侵权后果,依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四是厘清刑民界限,合理区分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加强释法说理,促成侵权人积极赔偿,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利益。
刘太宗表示,当前国家正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协作,加强与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交流,加强与创新主体和权利人的沟通,及时制定刑事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质效。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在致辞中指出,刑事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最重或最后的手段。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等至关重要,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必须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问题的研究予以充分重视。当前,在立法层面,《刑法》已经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调整与修正。在法律适用方面,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提出的新问题,应当给予更多关注。近年来,国家已经针对技术类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我们期待我国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制度也能够更加完备。这也正是我们举办这一论坛的目的。
在主旨演讲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许常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丽娜、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洪燕、腾讯集团法律部专家法律顾问李丹,围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新趋向、知识产权民刑保护差异与检察机关综合履职、法秩序统一原理下知识产权犯罪的刑法规制、商业秘密刑民交叉之思考、视频侵权现状及版权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圆桌对话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德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白云山、阅文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唐豪臻,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制度建设”为主题,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刑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融合和协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制度建设与实践、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的平衡、文字作品的著作权刑事保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